1.糧食鋼板筒倉的平面及豎向布置應根據工藝、地形、工程地質及施工條件等,經技術經濟比較后確定。 2.倉群宜選用單排或多排行列式平面布置。筒倉凈距不應小于500mm;當采用獨立基礎時,可按基礎設計確定;落地式平底倉,應根據清倉設備所需距離確定。 3.糧食鋼板倉群,不應利用星倉儲糧。 4.筒倉與筒倉、筒倉與工作塔之間的輸送設備地道應設置沉降縫。 5.筒倉與筒倉、筒倉與工作塔之間的棧橋設計,應考慮相鄰構筑物由于地基變形引起的相對位移。 |
6.糧食鋼板筒倉設計文件中,應對首次裝卸糧要求、沉降觀測及標志設置等予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