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推“非轉基因糧油”“非塑料桶”,本身都不違法,賣高價也不違法,但是在營銷中明示或者暗示轉基因有問題、塑料桶有問題,就是不正當競爭——不僅誤導消費者,也損害了其他商家的合法利益。在中國,對恒大這樣財大氣粗的企業,監管部門未必會(能)怎樣,只能說句很“公知”的話:如果是在美國,恒大需要準備一個龐大的律師團,來迎接FDA的警告和其他企業的起訴了。
恒大對“非轉基因”和“非塑料桶”的營銷宣傳,跟美國當年的“牛奶激素標注”之爭很相似。所謂他山之石可以工玉,把這樁公案翻出來給大家參考。
牛奶激素的標注之爭
松鼠云無心
早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人們就發現給奶牛注射生長激素能夠提高牛奶產量。但這一發現一直沒有得到實際的應用,因為牛生長激素只能從死牛身上得到,在經濟上并沒有什么吸引力。
幾十年后,隨著生物技術的發展,通過基因重組技術用細菌來合成蛋白質成了常規手段。孟山都很快成功得到了“重組牛生長激素”,簡稱rBST或者rBGH。雖然是“重組”的“非天然蛋白”,但是跟天然的牛生長激素并沒有不同。
于是,使用激素來增加牛奶產量就變得很容易。對于這樣的新技術,安全問題自然是關鍵。1993年,美國FDA審查了孟山都以及其他機構所做的安全性試驗,認為使用了生長激素得到的牛奶跟常規牛奶是一樣的。唯一的區別,在是使用過生長激素的牛奶中,類胰島素生長因子I(IGF-1)的含量要高一些。不過,牛奶中本來就含有IGF-1,而且不同牛奶中的含量有高有低;使用了生長激素的牛奶中,IGF-1的平均含量要稍微高一些,不過這個“稍微”的幅度在IGF-1的正常波動范圍之內;更重要的是,這個含量的IGF-1,對于人體健康沒有影響。
所以,FDA的結論是:“激素牛奶”與常規牛奶沒有區別,可以安全食用。按照“實質等同”原則,既然沒有區別,那么就不應該標注出來。1994年,rBST正式運用于生產中。
正如其他任何“非天然”的食品技術一樣,人們對于“激素牛奶”的安全性依然充滿疑慮。后來,除了美國FDA,加拿大、歐盟的食品管理機構以及世衛組織也都認可了這樣的牛奶沒有安全問題的結論。不過,注射rBST對奶牛的健康有一定影響,出于動物福利方面的考慮,加拿大和歐盟都沒有批準它的使用。
使用生長激素增加了牛奶產量,對于奶農們當然有吸引力。不用激素的牛奶就必須賣出更高的價格才能有競爭力。一個叫做“奧克赫斯特乳業”的生產者就打出了“我們的農民承諾:不含人工生長激素”的宣傳語。從技術角度說,這樣的宣傳并沒有欺騙,而消費者愿意為此付出高價也無可厚非。
不過,這樣的宣傳語暗示了“含有人工生長激素的牛奶不好”的意思。孟山都認為這是向公眾傳達了錯誤的信息,傷害了自己的商業利益,以此為由告上法庭。從這個宣傳用語的結果來說,孟山都的理由也不是強詞奪理。
一開始雙方都很強硬,認為對方無理蠻纏。不過,這樣的官司必然是曠日持久,真正打下來鹿死誰手也很難說。不管是哪一方,都難以承擔輸掉的后果。最后,雙方達成和解。奧克赫斯特乳業可以繼續做這樣的宣傳,但必須在旁邊用小字注明“FDA表示:與使用了人工生長激素的牛奶相比無明顯差異”。
對于雙方來說,這樣的標注同時向消費者提供了兩個方面的信息:該牛奶是未經生長激素處理的奶牛生產的;是否使用生長激素,牛奶都是一樣的。在目前的科學證據下,這兩方面的信息構成了這個問題的全貌。
這樣的標注并沒有解決牛奶激素的爭端。它說明了“沒有差別”這個結論是FDA做出的,但是許多人并不認可這一結論,而“相信”自己的理念。其他類似的情況,比如有機食品、轉基因食品、克隆食品,也都面臨著同樣的問題。
標與不標、如何標,不僅要尊重事實,還需要尊重“全面的事實”。這對于主管部門而言,并非看起來那么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