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油料水分及揮發物含量測定法
Methodfordeterminationofmoistureandvolatilemattercontentinoilseeds
GB14489.1-93
本標準參照采用國際標準ISO665-1977《油料水分及揮發物含量測定法》。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油料水分及揮發物含量測定所用的儀器、分析步驟和結果計算。
本標準適用于油料水分及揮發物含量的測定。
2定義
水分及揮發物含量,試樣按下述規定的操作條件所失去的質量百分率。
3原理
試樣在103±2℃的干燥箱內,于大氣壓下干燥至恒重。
4儀器
4.1分析天平,感量0.001g。
4.2粉碎機。
4.3平底鋁盒:帶蓋的平底鋁盒,直徑50~70mm,高30~40mm,每平方厘米允許分布大約0.2g試樣。
4.4電熱干燥箱:帶恒溫控制器,可調節溫度在101~105℃之間。
4.5干燥器:裝有有效的干燥劑.
5試樣的制備
5.1試驗所需樣品量,從2kg原始樣品中用分樣器或四分法分取出試驗所需樣品量。
5.2試樣的處理及稱樣量,見下表:
試樣形式
油料種類
取樣量,g
切或剪碎小于2mm
花生等較大籽粒
5±0.5
粉碎機粉碎
大豆等較大較堅硬的籽粒
5±0.5
整粒
小籽粒及葵花籽、紅花籽等
5~10
6分析步驟
6.1試驗部分
6.1.1在室溫下于干燥器內放置至少30min后,稱量帶蓋鋁盒(4.3)的重量。
6.1.2往鋁盒內稱樣,按照5.2條表中的規定量稱樣,將其均勻分布在鋁盒的整個底層,鋪平,蓋上鋁盒蓋,稱重。
6.1.3操作過程要盡快完成,避免水分含量有明顯變化。
6.2測定:將裝有試樣的鋁盒蓋揭開,放入預先調整到103±2℃的電熱干燥箱內,關好門后,從溫度回升到103℃時開始計時,干燥3h后取出,隨即蓋上蓋子,放在干燥器內冷卻至室溫后迅速稱量。
如前步驟再干燥1h,冷卻后稱量,如此操作直至兩次連續稱量值差小于0.005g。
同一試樣進行平行測定。
7結果計算
7.1計算方法和公式
7.1.1水分及揮發物含量以試樣的質量百分率表示,按下式計算。
水分及揮發物含量(%)=1.jpg
式中:m0――鋁盒質量,g;
m1――鋁盒干燥前試樣質量,g;
m2――鋁盒和干燥后試樣質量,g。
7.1.2平行測定結果符合允許差要求時,以其算術平均值作為結果,否則,需重新取樣測定,如果四次結果均超過允許差時,則取四次測定的算術平均值作為結果。但每個測定結果間允許差不得超過0.5%。
結果保留一位小數。
7.2允許差
同時或連續進行的兩次測定結果之允許差不超過0.2%。
8注意事項
8.1鋁盒應置于干燥箱中溫度計周圍的烘網上。
8.2在干燥期間干燥箱不得同時作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