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義縣于2006年開始執行這種補貼方式,執行以來,廣大農民得到了直接的經濟實惠。近期,筆者在全縣開展了糧食直補政策滿意度調查,結果顯示糧食直補政策并非“大獲民心”,其中種糧農民對直補政策效果滿意度為90%,村干部為78%,鄉干部為35%,縣級干部為53%。
通過不同群體對糧食直補政策滿意度的對比顯示,農民直補政策滿意度是最高的,但調查中,大多農民還是希望能在現有補貼數額上繼續增加;縣、鄉干部和村干部、農民對糧食直補政策的滿意度截然不同,對于是否繼續執行糧食直補政策意見不一,大多鄉干部和縣級干部并非希望“取消”糧食直補政策,而是希望把糧食直補資金“轉移”到農村基礎建設中去。
存在諸多問題
補貼范圍和對象難以準確框定。
實踐中,各種補貼方式不同程度地存在著不能準確框定種糧農民的問題。
崇義縣是按照農民實際種糧面積進行補貼,但在政策落實中發現,通過 承包農民土地進行連片作業的種糧大戶,雖然也種植糧食,卻由于土地不歸屬自身而未能得到補貼,呈現出由于初始條件界定模糊而導致政策運行中的不公平現象。
耕地性質轉變,直補依舊照發。筆者從崇義縣農業部門了解到,崇義縣糧食直補按實際種糧面積發放,而數據則是以2006年政策執行伊始繳納農業稅面積為依據。此后,每年各鄉鎮農技站負責統計數據,縣農業部門則對上報數據進行核準,該方法不僅工作量大,而且存在難落實、未落實現象。以崇義縣思順鄉思順村為例,從2006年至2013年,實際種植面積減少大約30%,而詳細到實際糧食種植面積,減少約62%。在崇義的若干鄉鎮,幾乎全部將稻田改為經濟作物,而每年的糧食直補依舊未停止發放。
補貼標準低,無法提高糧農積極性。糧食直補政策實施以來,廣大基層干部與農民都認為其發放標準太低,有83%以上的農民認為糧食直補資金無法抵銷農資產品漲價幅度。直補資金過低,根本無法刺激糧農的積極性,建議適當提高補貼水平。
多季與單季、高產與低產未體現直補的差異。隨著生產技術的不斷提高,糧食高產不再是不能實現,近期,崇義縣農業部門在關田鎮實施的“再生稻”技術實驗取得成功,全面推廣尚需時日。但若直補政策依舊按照種植面積補貼,就等于低產田與常產田、高產田得到同樣補貼,不能體現糧食質量、糧食產量高低,不利于耕地利用,也不利于推廣新品種、新技術和先進經驗。
直補資金對提高種糧戶收入貢獻不明顯。種糧補貼確實直接增加了種糧農民的收入,但相對不斷上漲的農資價格,零星的補貼對增加農戶經濟收入、降低種糧風險的作用不大。
從長期看,糧食直補政策想要同時達到增產、增收是不現實的。
對策和建議
首先,增加種糧補貼。補貼過少是糧食補貼政策促進增收效果不明顯的直接原因。2012年,財政部下撥直補資金986億元,比2006年增加了 86%,這說明國家已經在不斷增加補貼。為了更好地發揮直補政策的作用,建議今后繼續加大補貼力度。此外,還要提高糧補資金的監督管理。現階段,提高糧補資金使用效益的關鍵是防止資金被截留、擠占、挪用等。完善糧補資金管理體制,集中管理補貼資金,統一發放補貼資金程序,加強監督工作,增強糧補工作的透明度是確保糧食補貼發放到農民手中,又把糧食真正集中在國家手上的可行措施。
仔細分析我國直補政策,雖然其補貼的對象和范圍比較廣泛,但還是要有選擇、有重點。首先,直補政策應確保公平、公正。糧食直補中存在的一系列問題,主要原因就是政策在執行中存在不公現象,土地荒廢照補,甚至土地被征用也照補,就給農民造成一種“種不種一個樣、種多種少一個樣”的認識,自然不能起到好的效果。
其次,糧食補貼的重點應放在主要糧食種類或具有比較優勢的糧食種類上,最大限度地發揮補貼政策對提高糧食競爭力的效率,實行區別補貼。
第三,隨著城鄉居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人們對糧食等基本生活必需品需求趨向于高質量產品,糧食安全中的營養程度、衛生安全等較高層次的問題越來越引起關注和重視。在有能力的前提下,可通過對減少化肥、農藥使用而生產的“綠色糧食”實行高補貼政策,激勵農戶廣泛地進行無污染生產、清潔生產,逐步走上農業 可持續發展的軌道。
針對按實際種植面積進行補貼出現的問題,筆者認為,既然糧食直補的初衷是為了提高糧食產量,保障我國糧食安全,則可由糧食收購部門按訂單或收購數量的辦法進行補貼,即按規定的數量由糧食購銷企業與農民簽訂糧食訂單合同,按糧食交換數量折算享受直補。
實行這一辦法,一是不會突破補貼總金額,在實施直補時不會發生農民得不到補貼的情況,直接補貼可取信于農民;二是將糧食直補與糧食產業化經營結合起來,有利于推動和發展訂單糧食,加快糧食產業化經營進程,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三是由于實行糧食訂單收購,可以更加有效地保護農民的種糧利益;四是受“訂單”合同約束,也可有效地防止糧食購銷企業虛開、多開收購數量,套取補貼情況的發生,防止購銷企業與商戶私自勾結“買大戶”情況,使直補政策實實在在造福種糧農民。
目前的糧食直補政策對農民增收的貢獻不大,實際上糧食價格仍然是決定我國農戶種糧收入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影響農民是否種糧、種多少的直接因素。根據以往經驗,應繼續執行國家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此外,還應多出臺其他支持政策,如必要時穩定生產資料價格,或者給農民以生產補貼,也是提高農民收入重要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