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是糧食系統優秀專家 最后被貪污受賄絆倒
案發前,夏富恩頭頂的光環很多,生于1957年的他是一名高級經濟師。“河南省糧食系統勞動模范”“河南省糧油企業家”“河南省糧食系統專家”,除了這些專業領域內的成就外,他還獲得河南省首屆“奮進杯”新形象、新河南代表人物等多個獎項。
1979年12月,畢業于河南省糧食學校的夏富恩,被分配到省糧食廳工作,并先后任職廳辦公室副主任、老干部處處長等。1995年7月至1997年10月,中共河南省委組織部將其作為青年后備干部派往清豐縣掛職鍛煉,并任職縣委副書記。1997年11月,夏福恩到河南省糧油工業總公司任職。1998年8月至2003年3月,夏富恩任河南省糧油工業總公司總經理、河南省糧工糧食儲備庫主任,2003年3月至2007年10月任河南金鼎糧食集團總經理、黨委副書記。
“我們要用心碾好每一粒米。”這是夏富恩在位時和員工說得最多的一句話。但讓人意想不到的是,這樣一位愛惜糧食、頭頂光環的優秀企業家,卻被貪污和受賄絆倒。
受賄事實很清晰 兩筆共計75萬
判決書顯示,夏富恩貪污案發系因曹濮生(已判刑)案。2012年8月,辦案機關在調查河南省糧食局原局長曹濮生一案過程中,通知夏富恩到辦案點說明情況,夏富恩主動交代了收受董某錢款以及貪污日照房產的事實。其中,受賄事實有兩宗:
2000年至2003年,夏富恩利用職務便利,將省糧食局老干部處下屬豫良建筑安裝公司無償轉讓給董某,并將糧油總公司下屬兩個糧庫建設工程交給董某施工。2001年下半年,夏富恩買房時,董某先后為其支付按揭房貸61萬余元,裝修費9萬元,共計70萬余元。
2006年,夏富恩利用職務便利安排中牟縣糧食局職工喬某為糧油總公司代收小麥,喬某從中獲利。后在2007年春節前,為表示感謝,喬某到夏富恩辦公室送現金5萬元,夏富恩將該款據為己有。夏富恩對此供認不諱,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
單位買的房產 被他“運作”成別墅
貪污主要圍繞著一棟房產。據夏富恩供述,2000年5月,糧油總公司以138萬元的價格,在山東日照購買了一套800平方米的門面房,準備作為公司的辦事處。后來,辦事處沒有籌建,房子一直空著。“房子閑著,不如經營個項目。”2002年下半年,夏富恩找到當初幫公司買房的紀某。紀某決定開個小旅館,在裝修過程中,紀某說這套房子以后肯定會升值,建議過戶到紀某妻子名下,夏富恩同意。2004年3月,經夏富恩同意,紀某以356萬元的價格賣掉了房子。經過一系列的運作后,公司最初的138萬元,變成了一套別墅和占股70%的門面房。
一審法院審理后認為,夏富恩通過公司投資的房產,非法占有公共財物235萬元,以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與受賄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涉案贓款170.595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夏富恩不服上訴,2014年3月,三門峽中院二審維持一審原判。
贓款買的門面房 收的租金應沒收
2014年6月3日,三門峽市檢察院向三門峽中院提出檢察建議,認為未予追繳的貪污孳息44.45萬元應依法予以追繳。檢察機關建議的依據是紀某和成某的證言,兩人證言稱,門面房從2007年下半年開始出租,每年房租的70%都匯給夏富恩,2007年至2011年共計44.45萬元。
對此,三門峽中院再審后認為,關于門面房的獲利問題,紀某和成某的證言沒有其他證據相印證,獲利應當以夏富恩收到房租的銀行憑證為準,共計23.45萬元,裁定涉案贓款194萬余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看守所里 他曾施救心臟病人
判決書顯示,夏富恩在被雙規期間,主動交代犯罪事實,并主動退繳贓款300萬元。此案進入司法程序后,夏富恩被羈押在陜縣看守所。在此期間,夏富恩表現良好,為自己贏取了從輕處罰的機會。
證人證言顯示,2013年1月11日,同監室人員劉某突然倒下,夏富恩判斷其可能是心臟病,并上前掐住劉某人中實施急救。同監室人員呂某從劉某身上拿出救心丸。夏富恩將救心丸放入劉某舌頭下面,后所里醫生和120醫生及時趕到對劉某進行救治,劉某病情得到緩解。此外,夏富恩在羈押期間,多次為陜縣干部職工作警示教育報告,表現良好。辯護律師提出,夏富恩有自首情節、積極退贓,對同監室病人施救,且多次為陜縣干部職工作警示教育,應從輕處罰。法院采納了該辯護意見。更多相關信息,還請您繼續關注我們的官方網站,環球糧機網 http://www.jpdesig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