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知名品牌食品
未提示過敏原
包裝上標示過敏原信息,2012年才開始在我國實施,其依據是原衛生部2012年發布的《GB7718-2011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其中規定8種致敏原物質:含有麩質的谷物、甲殼綱類動物(蝦、蟹等)、魚類、蛋類、花生、大豆、乳制品、堅果及其果仁類制品等,宜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識的名稱,或在配料表鄰近位置加以提示。
近日,健康時報記者走訪了北京多家大型超市,隨機選擇了50種知名品牌的預包裝食品,對其過敏原信息提示情況進行統計,發現只有四成食品(20種)包裝上提示了過敏原信息。而其他食品包裝上均未予以標示或是標示得含糊不清,令消費者很難辨識。
在所有提示過敏原信息的品牌食品中,國外企業或是中外合資企業的食品產品占絕大多數,且信息提供較為詳細,如費列羅榛果威化巧克力,對過敏原信息以字體加粗斜體形式醒目地進行介紹:“過敏原信息:含牛奶,榛子,麥膠(麩質)蛋白,大豆。生產此食品的設備也處理杏仁。”
不過同樣是國外食品企業,有一些大品牌卻并未對過敏原信息進行提示。比如瑪氏食品旗下的M&M'S牛奶巧克力豆和士力架花生夾心巧克力,好麗友食品的蘑古力餅干、好麗友派·巧克力味涂飾蛋類芯餅,都未明確提示其中含有過敏原,致使消費者極易忽略其潛在的過敏風險。
國內的廠家標注過敏原信息則更少,比如花生類食品中,黃飛紅麻辣花生、四川徽記川辣子花生、老奶奶花生米、酒鬼花生米等均無任何過敏信息提示。
除此之外,記者發現還有許多企業在這些標注的文字表述上,用詞含糊,似乎是在打擦邊球。
有些產品配料表中含有過敏原成分,卻并未做出專門的過敏原提示,比如德芙巧絲威化巧克力,僅在大段的配料表后加了一句,可能含有微量堅果果仁成分;谷優金黃脆餅干也是在末尾附上一句,本品含有微量芝麻。對于一般的消費者來說,很難明白這其實也是一種過敏提示。
標注過敏原信息
“關乎生命”
我國原衛生部發布的《標簽通則》問答文件中指出,食品中的某些原料或成分,被特定人群食用后會誘發過敏反應,有效的預防手段之一就是在食品標簽中標示所含有或可能含有的食品致敏物質,以便提示有過敏史的消費者選擇適合自己的食品。
“食物過敏原”是指某些食品在攝入人體后,可選擇性激活免疫細胞,引起的消化系統或全身性的變態反應,這也就是我們所說的食物過敏,在臨床上表現為蕁麻疹、哮喘、腹痛和腹瀉等多種癥狀,嚴重的甚至可導致休克,甚至死亡。
“引起過敏的原因很多,任何食物都有可能有過敏的情況。但對個體來說,都是具有特異性的。” 中華醫學會變態反應分會副主任委員洪建國教授介紹,具有多肽成分的食物都有可能成為過敏原,一旦人們接觸后就可能發生過敏反應,引發嚴重的后果。
食物過敏非常常見,而且任何人都存在過敏的風險,北京協和醫院變態反應科副主任醫師白純政介紹,過敏性疾病是一種多基因的疾病,有遺傳傾向。對于不同年齡階段的人,可能涉及不同的器官,對應不同的表現。
他的門診中就有一位中學生吃完面條,外出打球時出現了過敏性休克;還有更嚴重的,一位患者吃完饅頭走路上班過程中出現了休克,而這種疾病在臨床上叫“小麥依賴運動誘發的過敏性休克”,患者在吃了餅干、面食等含有小麥成分的食品后4~6小時內,如果運動,就可誘發嚴重過敏反應癥狀。但不運動就可能沒有過敏反應癥狀,這種知識很少有人知道。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過敏與哮喘醫患聯盟(中國)主席陳育智教授在2013年“世界哮喘日”宣教活動中透露,2010年全國第三次在40萬兒童中進行的調查顯示,0歲~14歲兒童哮喘患病率達3.01%,這個數字較2000年增加了50%左右。而食品過敏是引起該疾病的主要原因之一。
過敏性疾病也已逐漸成為許多人的終身性疾病。“過敏可能產生的反應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皮膚反應比如濕疹,二是消化道反應比如腹痛、腹瀉,三是呼吸道反應比如哮喘。如果發現相關癥狀,應當及時去醫院就診。”上海市兒童醫學中心臨床營養科主任洪莉解釋了過敏反應的一般癥狀。
白醫生介紹,過敏性疾病的發作,有時與接觸過敏原劑量的多少沒有直線關系,有些人遇到一丁點兒的過敏原也會引發很嚴重的過敏。比如有些對海鮮過敏的人,誤食添加了一些蝦粉、魚粉的加工食品,就會出現嚴重過敏反應。有些對花粉過敏的人群,甚至吃蘋果等薔薇科的水果,也會出現不舒服的癥狀,如皮膚癢、嗓子癢、口唇腫、舌頭腫。據環球郵報報道,加拿大一個患有花生過敏癥的15歲女孩,在接吻過程中接觸到男友嘴中的花生醬,最終導致過敏性死亡。
“過敏性人群明確知曉了自己的過敏原后,一般不會主動吃這類食品。但一些食品中含有的隱匿性過敏原常常被人們忽略。曾有一位家長給孩子吃從店里購買的梅干菜包子,小孩吃完馬上出現窒息、過敏性休克等情況。原來他會對核桃過敏,而包子里含有不少切碎的核桃。”中華醫學會變態反應分會主任委員尹佳介紹說。
很多人發生過敏的時候,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對什么東西過敏,只能通過他吃過的食物、接觸過的外界物品來反推,可見食物中不標注過敏原,其潛在健康風險有多大。
中國疾控中心營養與食品安全所何梅研究員談到,年齡較小的嬰幼兒比較容易發生過敏,特別是在添加輔食的過程中。隨著孩子胃腸條件慢慢完善,過敏的癥狀可能會減輕。洪莉教授補充道,過敏原信息提示對成人和兒童都非常重要,尤其是兒童,他們往往缺乏自我識別的能力,因此,兒童常食用的食品更加要強調這一點。
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廣州亞運會期間,廣州市質監部門曾發布《亞運會食品安全食品過敏原標識標注》,對供應第16屆亞洲運動會和第10屆亞洲殘疾人運動會的食品中過敏原標識標注的原則和內容曾做出過嚴格規定。而早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期間,北京就首次對食品過敏原信息進行標注。根據《DB11/Z 521—2008奧運會食品安全食品過敏原標識標注》中的規定,在第29屆奧運會(包括殘奧會)期間,應該對含有谷蛋白的谷物、甲殼類、貝類動物產品、蛋類、魚類、花生、大豆、乳制品、堅果類產品、蔬菜、水果、食用菌、調料、10mg/kg或更高濃度的濃縮亞硫酸鹽等配料的食品進行過敏反應信息標示。
過敏原提示
在歐美日均強制標注
亞運會、奧運會期間要求那么高,一方面是因為運動員的特殊要求,更重要的是,在歐美發達國家,包裝食品標注過敏原是強制要求。
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標準對各國建立食品標注體系具有重要指導意義,其公布的《預包裝食品通用標簽標準》中規定,對已知的導致過敏反應的食品和配料應始終加以說明。
我國于2012年4月20日開始施行《標簽通則》,其中就增加了食品中可能含有致敏物質時的推薦標示要求。但在這份具有強制性的國家標準中,對于致敏原標識的要求,卻是“鼓勵企業自愿標示以提示消費者,有效履行社會責任”,并不是強制性要求。
中國食品包裝協會秘書長董金獅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指出,正因為目前過敏原信息是非強制性的“建議標注”,有的企業認為既然不標也不違法不違規,而標得太清楚反而會影響銷售,所以干脆不標。
其實,在歐美日等發達國家,過敏原信息標準都是強制性實施。歐盟國家在現行的食品標簽法規中要求對過敏原應明確標出,任何過敏物質不得隱瞞;美國在2006年實施的《食品過敏標簽和消費者保護法案》中,要求必須在食品標簽上用簡單明確的語言標示過敏原,對于含有未聲明過敏原的產品,美國FDA可能會要求產品召回;日本2001年修訂的《食品衛生法》明確提出在容器和包裝上必須注明導致食物過敏的成分,包括5種強制性標注和19種指導性標注食物。
標注過敏原
能體現企業社會責任
那么為何我國對過敏原信息標示目前還是“推薦建議”呢?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韓軍花研究員曾參與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制定,她介紹:“我國目前對于過敏源信息標示要求是推薦標注,這主要因為食品過敏的發生率有多少還沒有摸清楚,現在相關的研究和統計正在進行中。”
韓軍花表示,我國居民營養與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識還有待進一步提高,部分地區居民蛋白攝入不足,而多數過敏物質都是優質蛋白來源,因此強制標示可能會導致居民不必要的恐慌。
一位食品營養專家介紹,我國人群飲食習慣與西方國家存在很大差異,中國人主要對動物來源的蛋白過敏,而西方以植物來源的蛋白過敏為主。這或許是我國尚未要求強制標示的一個原因。洪莉教授卻表示這種說法尚沒有足夠研究證據。
“一項強制性標準的施行,要根據我國現狀及研究情況,綜合考慮可能造成的后果和帶來的效益。”韓軍花研究員表示,新版《標簽通則》中標示過敏原信息的要求是新加入,因此需要逐漸從法規上予以完善。
何梅研究員也認為,“強制性國標里推薦性內容,一般會根據這段執行時間的情況,綜合判斷后看是由推薦變為強制,還是強制變為推薦。”
董金獅介紹,過敏原信息提示僅僅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食品企業的包裝成本,不會給食品企業生產技術、流程等方面帶來影響。湖南省營養學會理事長胡敏予教授強調:“過敏原信息標示是給公眾健康的一個提示,更是給過敏體質的人一個健康保護,這是企業保護公眾健康負責任的態度,知名大品牌食品企業應該有這種社會責任。特別是一些特殊來源的蛋白質,更要著重標示。”
何梅也提醒廣大消費者,如果購買食品時,發現其中沒有明確標示過敏原信息,可以從食品標簽配料表中進行識別,有相關食品過敏經歷的人應當注意避開。
洪教授提醒大眾,當懷疑某種食物引起過敏時,應當回避食物2周以上,若癥狀緩解后,再與小量的該食物接觸又出現同樣癥狀,就應高度懷疑,以后注意避開。如果癥狀并未得到緩解,或再次食用同一食物并不出現癥狀,那該食物導致過敏的可能性就較小。更多相關信息,還請您繼續關注我們的官方網站,環球糧機網:http://www.jpdesig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