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編制目的
為了有效監測和控制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省內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確保糧食市場供應,保持糧食市場價格基本穩定,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黑政發[2004]55號)、《關于完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見》(黑政發[2007]25號)、《國家糧食應急預案》、《黑龍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黑龍江省糧食應急狀態下,對糧食采購、調撥、加工、運輸、供應和進出口等方面的應對工作。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省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組成與職責
省政府成立省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在省政府的領導下,負責全省糧食應急工作。
指揮長:分管副省長。
副指揮長:省政府分管副秘書長、省糧食局局長。
成員: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委員會、省物價監督管理局、省商務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統計局、省民政廳、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簡稱省政府新聞辦,同下)、哈爾濱鐵路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黑龍江省分行、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黑龍江分公司有關負責人。
2.1.1 省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職責
?。?)掌握糧食市場形勢,向省政府提出啟動或終止實施應急措施的建議,經省政府同意后組織實施。
?。?)對市、縣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開展糧食應急工作進行督查和指導。
?。?)及時向省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通報)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并根據需要向駐軍和武警部隊通報有關情況。
(4)完成國家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5)確定新聞發言人,統一宣傳口徑,及時、真實、準確、有效、主動地向社會公布信息,滿足百姓知情權,確保社會穩定。
2.1.2 指揮長職責
負責省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全面工作。
2.1.3 副指揮長職責
協助指揮長開展工作。負責糧食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下達應急指令、簽署應急方案,協調各部門的工作銜接。
2.1.4 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省糧食局會同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糧食應急工作的綜合協調,負責做好糧食市場調控和供應工作;及時提出動用省級儲備糧的建議。并會同省商務廳負責糧食市場應急供應工作,完善應急商品投放網絡建設,組織協調應急糧食的供應工作。同時指導黑龍江省省級儲備糧管理公司負責省級儲備糧動用計劃的執行;負責組織糧食應急演練和培訓;負責對糧食應急供應網店、加工企業、配送中心及儲運企業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省內糧源調撥的落實。
?。?)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省糧食局負責糧食應急工作的綜合協調,負責做好糧食市場調控和供應工作;及時提出動用省級儲備糧的建議。
(3)省商務廳會同省糧食局負責糧食市場應急供應工作,完善應急商品投放網絡建設,組織協調應急糧食的供應工作。
(4)省物價監督管理局負責加強糧食市場價格監測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必要時經省政府同意采取相關價格干預措施。
(5)省公安廳負責維護糧食供應市場的治安秩序,保證道路交通運輸的通暢,配合有關部門及時打擊擾亂市場秩序的犯罪活動。
?。?)省財政廳負責經費保障事宜,督促有關市縣落實相關經費,專款專用,并及時足額撥付到位。同時,配合省糧食局提出動用省級儲備糧的建議。
?。?)哈爾濱鐵路局、省交通運輸廳負責根據糧食應急工作的需要,及時安排落實應急糧食的運輸。
(8)省農業委員會負責根據糧食生產及市場供求情況,采取有力措施增加糧食產量,促進產需的基本平衡,防止糧食生產大起大落。
(9)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對糧食市場主體準入行為和經營行為的監管,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等違法經營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10)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對糧食加工環節進行監管,對糧食加工、銷售及成品糧儲存中的食品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嚴肅查處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摻雜使假等違法行為。
(11)省統計局負責統計監測與應急工作相關的糧食生產和消費。
?。?2)省政府新聞辦負責應急事件的新聞發布和境外記者管理與服務工作;協調相關部門,采取多種形式發布權威信息,客觀公布事件進展、政府舉措、公眾防范措施和調查處理結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3)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黑龍江省分行負責落實采購、加工、調撥、供應應急糧食所需貸款。
?。?4)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黑龍江分公司負責中央儲備糧動用計劃的執行。
(15)省民政廳負責做好災情統計、通報及救災款物的發放工作。
(16)其他有關部門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做好相關配合工作。
2.1.5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省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省糧食局,由省糧食局分管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組成人員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公安廳、省財政廳、哈爾濱鐵路局、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委員會、省物價監督管理局、省商務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民政廳、省政府新聞辦、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黑龍江省分行、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黑龍江分公司有關人員組成。辦公室承擔以下職責:
(1)掌握糧食市場動態,根據應急狀態下全省糧食市場動態,向省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提出相應的行動建議。
(2)根據省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指示,聯系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市(地)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開展應急工作。
?。?)綜合有關情況,起草有關文件和簡報。
?。?)協助有關部門核定實施本預案應急行動的各項費用開支,提出對實施預案單位和個人的獎懲意見。
?。?)完成省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研究制定應急事件新聞發布稿和應答口徑。
2.2 市級糧食應急機構及其職責
市級人民政府應根據需要,比照省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成立相應的應急工作指揮機構,負責領導、組織和指揮本行政區域內糧食應急工作,建立完善糧食市場監測預警系統和糧食應急防范處理責任制,及時如實上報信息,安排必要的經費,保證糧食應急處理工作的正常進行。在區域內出現糧食應急狀態時,首先要啟動本級糧食應急預案,如果沒有達到預期的調控效果或應急狀態升級,由上一級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進行調控。省糧食應急預案啟動后,要按照省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完成各項應急任務。
3. 預警監測
3.1 市場監測
省糧食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建立全省糧食監測預警系統,加強對省內、國內和國際糧食市場供求形勢的監測和預警分析,隨時掌握糧食市場供求和價格動態變化情況,及時報告主要糧食品種的生產、庫存、流通、消費、價格、質量等信息,為制定糧食生產、流通和消費政策措施提供依據。市場監測應充分利用各部門所屬信息中心等單位現有的信息資源,加強信息整合,實現信息共享。市級人民政府相關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糧食生產、需求、庫存、價格及糧食市場動態的實時監測分析,并按照省有關部門要求及時報送市場監測情況。特別要加強對重大自然災害和其他突發公共事件的跟蹤監測,出現緊急情況隨時報告。
3.2 信息報告
省糧食局會同省物價監督管理局、省商務廳建立省糧食市場異常波動信息報告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級糧食、價格和商務部門,應當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并及時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1)發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嚴重自然災害,造成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
(2)發生重大傳染性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引發公眾恐慌,造成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
?。?)其他引發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情況。
4. 應急響應
根據糧食市場波動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分為Ⅲ級(市級)、Ⅱ級(省級)共兩級。
4.1 分級響應
4.1.1 Ⅲ級(市級)應急響應
4.1.1.1 啟動條件
在一個市較大范圍或大中城市出現糧食應急狀態,以及市級人民政府認為需要按照本級糧食應急狀態來對待的情況,啟動Ⅲ級(市級)響應。
4.1.1.2 響應措施
出現Ⅲ級(市級)糧食應急狀態時,由市級糧食應急工作指揮機構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啟動本級糧食應急預案,并向省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報告有關情況。
市級糧食應急預案啟動后,市級糧食應急工作指揮機構要根據糧食市場出現的應急狀態,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增加市場供給,平抑糧價,保證供應。必要時,應及時動用市級儲備糧。如動用市級儲備糧仍不能滿足應急供應,確需動用省級儲備糧的,由市級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由省糧食局、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提出動用方案,報省指揮部或省政府批準。
4.1.2 Ⅱ級(省級)應急響應
4.1.2.1 啟動條件
兩個以上市或省會城市出現糧食應急狀態,以及超過市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和省指揮部、省政府認為需要按照省級糧食應急預案狀態來對待的情況,啟動Ⅱ級(省級)響應。
4.1.2.2 響應措施
出現Ⅱ級(省級)糧食應急狀態時,省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必須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在接到有關信息報告后,立即向省政府上報有關情況(最遲不超過3個小時),請示啟動應急響應,采取相應措施,對應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同時上報國家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省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必須24小時值班,及時記錄并反映有關情況。向省政府請示啟動應急響應時,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動用省級儲備糧的品種、數量、質量、庫存成本、銷售價格,一次動用省級儲備糧數量在0.5億公斤以下的,經省政府授權,省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可直接下達動用命令。
(2)動用省級儲備糧的資金安排、補貼來源。
(3)動用省級儲備糧的使用安排和運輸保障,如實物調撥、加工供應、市價銷售、低價供給或無償發放,以及保障運輸的具體措施等。
?。?)其他配套措施。
省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按照本單位的職責,迅速落實各項應急措施。
?。?)省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要隨時掌握糧食應急狀態進展情況,并迅速采取應對措施,做好應急行動部署。及時向省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及有關市人民政府通報情況。必要時,報經省新聞主管部門同意,可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統一發布相關新聞,正確引導糧食生產、供求和消費,緩解社會緊張心理。
?。?)根據省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的安排,省糧食局會同省財政廳等有關部門執行儲備糧動用計劃,具體落實糧食出庫庫點,及時擬定上報重點運輸計劃,合理安排運輸,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將糧食調撥到位,并將有關落實情況分別報送省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
(3)在糧食應急狀態下,當省級儲備糧供應不足時,由省政府報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國家糧食局,申請動用中央儲備糧。
?。?)經省政府批準,省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依法統一緊急征用糧食經營者的糧食、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并給合理補償。有關單位及個人應當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必要時在重點地區(如大中城市)對糧食實行統一發放、分配和定量銷售,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需要。
市級糧食應急工作指揮機構接到省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通知后,要立即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迅速落實應急措施。主要包括:24小時監測本地區糧食市場動態,重大情況要在第一時間上報省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及時采取應急措施,做好糧食調配、加工和供應工作,加強市場監管,維護糧食市場秩序;迅速執行省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下達的各項指令。
5. 應急處置
5.1 事件分級
按照在國家宏觀調控下,省長、市長(專員)對本地糧食生產、流通和安全負責的原則,糧食應急事件分為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兩級
5.1.1 事件分級標準
較大突發事件(Ⅲ級):省內一個地市較大范圍或大中城市出現群眾大量集中搶購、糧食脫銷斷檔、價格大幅度上漲等糧食市場急劇波動的狀況。
重大突發事件(Ⅱ級):省內兩個地市或省會市出現群眾大量集中搶購、糧食脫銷斷檔、價格大幅度上漲等糧食市場急劇波動的狀況。
5.2 信息報告
5.2.1 信息報告程序
市(地)出現糧食市場異常波動時,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機構立即組織有關人員迅速掌握分析有關情況,并做出評估和判斷,確認出現市級(Ⅲ級)糧食應急狀態的,要按照本級預案的規定,迅速做出應急響應,并向省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報告。
接到市級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緊急報告后,省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立即組織專業人員分析事態發展,做出評估和判斷,確認出現省級(Ⅱ級)糧食應急狀態的,要按照本級預案的規定,迅速做出應急響應,并向省政府報告。
5.2.2 信息報告內容
信息報告內容應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突發事件,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內容主要包括:
突發事件的性質、時間、地點、損失情況以及受其影響糧食市場波動情況。
5.3 指揮和協調
遵循屬地為主原則,建立在政府統一領導下,以突發事件組管部門為主、有關部門參與的應急救援指揮協調機制。
5.3.1 Ⅱ級(省級)指揮和協調
啟動Ⅱ級(省級)響應后,省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要立即進入工作崗位??傊笓]負責制定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副總指揮任執行總指揮,具體負責指揮和處置工作,各成員單位按照預案要求和各自職責,相互配合,共同實施處置行動。
5.3.2 Ⅲ級(市級)指揮和協調
市政府批準啟動Ⅲ級(市級)預案后,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機構成員單位要立即進入工作崗位。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機構總指揮負責制定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副總指揮任執行總指揮,具體負責指揮和處置工作,各成員單位按照預案要求和各自職責,相互配合,共同實施處置行動。
5.4 新聞報道
糧食應急事件發生后,省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迅速啟動應急響應機制,統籌協調應急事件新聞報道和記者采訪管理服務工作。新聞宣傳組由省委宣傳部、省政府新聞辦、省政府辦公廳、省應急辦、省公安廳、省外事辦、省糧食局新聞發言人、有關專家以及新華社、中央電視臺駐省記者站,以及省報、省電臺、省電視臺、東北網等省內主要新聞單位的有關負責同志構成。省糧食局新聞發言人應參加應急指揮機構或事件調查機構工作,在第一時間前往事件現場,了解、掌握第一手信息,在事件發生地及時組織開展新聞發布活動。負責事件處置的主要領導、相關處置業務部門和地方領導在必要情況下應出席新聞發布會,由相關部門和地方負責人介紹有關突發事件處置進展情況,增強信息發布的權威性、引導輿論的有效性。必要時,可在省政府新聞辦公室(特別重大突發事件可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由相關部門和地方負責人介紹有關突發事件處置進展情況。要注重發揮糧食方面專家學者的作用,及時組織相關專家學者為應急新聞處置等工作提供決策咨詢,積極通過專家學者解疑釋惑、引導輿論。
5.5 應急響應終止
糧食應急狀態消除后,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要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應急響應終止的建議,經批準后,及時終止實施應急措施,恢復正常秩序。
6. 后期處置
6.1 評估和改進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及時對應急處理的效果進行評估、總結,對應急預案執行中發現的問題,在研究提出改進措施,進一步完善糧食應急預案。
6.2 應急經費清算
對應急動用省級儲備糧發生的價差經省級財政部門審核后,列入糧食風險基金支出;對應急動用市級儲備糧發生的價差,經市級財政部門審核后,按相關規定處理。對啟動應急預案發生的其他相關費用,按照《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黑政發[2005]46號)規定和現行事權、支出責任劃分原則,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后分級負擔。
6.3 應急能力恢復
根據應急狀態下對糧食的需要和動用等情況,及時采取措施,補充省級或市級糧食儲備及商業庫存,恢復應對糧食應急狀態的能力。
7. 保障措施
7.1 糧食儲備
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的要求,完善地方糧食儲備制度,保持必要的儲備規模和企業周轉庫存,增強對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
7.1.1 為應對糧食應急狀態,要進一步優化省級、市級儲備糧的布局和品種結構,適當提高口糧品種的儲備比例和庫存薄弱地區的儲備規模。
7.1.2 市級人民政府要按照省里要求建立市級糧食儲備,根據市場需求情況以及應對糧食應急狀態的需要,優化儲備布局和品種結構。特別是城市及周邊地區的儲備庫存中,要保留一定數量的可滿足應急供應的成品糧油,確保市級人民政府掌握必要的應急調控物資。
7.1.3 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的要求,必要時省人民政府將規定主要糧食經營企業的最低和最高庫存量。
7.2 糧食應急供應保障體系
進入省級(Ⅱ級)應急狀態后,有關應急糧源的加工、配送及成品糧供應,在省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下,通過省糧食應急供應保障體系實施。省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對糧食應急供應保障體系進行政策上、資金上的支持,確保糧食應急供應保障體系工作的開展。
7.2.1 建立健全糧食應急加工網絡。省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加工需要,按照統籌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則,確定應急加工企業數量,承擔應急糧食加工任務。選擇糧食應急加工企業時,優先選擇具備小包裝糧油生產能力和承擔軍糧加工等任務的企業,以更好地滿足應急供應和質量安全的需要。
7.2.2 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建立和完善糧食應急供應網點。根據照國家糧食局的要求,按照“合理布點、全面覆蓋、平時自營、急時應急”的原則,完成全省糧食應急供應網點布局,完善準入和退出機制。選擇一些信譽好的國有或國有控股糧食企業零售網店、軍供網點、大中型連鎖超市(商場)、放心糧油店及其他糧食零售企業,委托其承擔應急糧食供應網點任務。
7.2.3 做好糧食應急配送中心建設,為應急糧食的調運做準備。根據糧食儲備、加工設施、供應網點的布局,科學規劃,提前確定好運輸線路、儲存地點、運輸工具等,確保應急糧食運輸。進入糧食應急狀態后,對應急糧食要優先安排計劃、優先運輸,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確保應急糧食運輸暢通。
7.2.4 省糧食局指導各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與本地區確定的應急加工企業、供應網點、配送中心簽訂書面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并隨時掌握這些企業的動態。糧食應急預案啟動后,各地區確定的應急加工企業、供應網點、配送中心必須服從統一安排和調度,保證應急糧食的重點加工、配送和供應。
7.3 應急設施建設和維護
各級政府要督促應急加工、供應和配送網點加強應急糧食加工、供應和儲運等應急設施的建設、維護工作,確保應急工作的需要。
7.4 通信保障
參與糧食應急工作的成員單位和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要向省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提供準確有效的通信聯絡方式,并要及時更新,保證通信暢通。
7.5 獎勵和處罰
7.5.1 對有下列突出表現的單位或個人,省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報省政府批準后給予表彰和獎勵。
?。?)出色完成應急任務的;
?。?)對應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及時提供應急糧食或節約經費開支,成績顯著的;
(4)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7.5.2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不按照本預案規定和省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要求采取應急措施的;
(2)在糧食銷售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擾亂市場秩序的;
?。?)拒不執行糧食應急指令,指定加工企業和銷售網點不接受糧食加工和供應任務的,不按指定供應方式供應或擅自提價的;
?。?)有特定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在應急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糧食儲備或糧食經營企業的庫存量未達到規定水平,影響應急使用的;
(6)對糧食應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為。
8.預案管理
8.1 培訓和演練
省有關部門(單位)和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預案及本級糧食應急預案的學習培訓,并結合日常工作進行演練,盡快形成一支熟悉日常業務管理,能夠應對各種突發公共事件的訓練有素的專業化隊伍,保障各項應急措施的貫徹落實。培訓演練經費由省和市、縣分級籌措保障。本預案至少每3年進行一次應急演練。
8.2 預案更新
預案要實施動態化和科學規范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本預案:
?。ㄒ唬┯嘘P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ǘ敝笓]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三)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ㄋ模┲匾獞辟Y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ㄎ澹╊A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七)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市縣政府應及時制定和更新相關預案,確保與省級專項應急預案的有效銜接。
8.3 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省糧食局負責解釋。
8.4 預案實施(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9. 名詞術語
本預案糧食:指原糧、成品糧、食用油。
本預案所稱應急狀態:是指因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省內糧食供求關系突變,在較大地域范圍內出現群眾大量集中搶購、糧食脫銷斷檔、價格大幅度上漲等糧食市場急劇波動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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