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大檢查覆蓋全區(qū)所有涉糧企業(yè)、涉糧生產經營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檢查內容包括: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對國務院、自治區(qū)、國家糧食局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規(guī)定貫徹落實情況;安全生產管理和監(jiān)督的責任分工是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是否落實到位;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符合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制度的要求;應急管理等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情況;重點檢查責任追究是否嚴格依法,各類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實處,相關安全標準、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消防安全情況。是否建立健全包括消防安全責任制在內的消防工作機制,責任是否到人;是否制訂消防應急預案,是否嚴格按照要求配備消防設施及相關器材并可正常有效使用。
藥劑和危化品管理與使用情況。儲糧化學藥劑管理是否按照實行集中存放、專倉儲存、雙人雙鎖、專人管理要求;存放藥品藥劑庫是否符合堅固耐用、保溫、隔熱;監(jiān)控、通風系統是否運轉正常,是否符合防潮、防滲漏等要求。
儲糧安全和糧食進出倉等作業(yè)安全情況。是否存在超設計容量、超設計高度裝糧,以及“危倉老庫”未經維修加固和安全鑒定就裝糧的情況;是否存在私自進行倉房改造,特別是違規(guī)加設倉內隔墻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