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糧辦調〔2016〕34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糧食局,中糧集團有限公司:
近年來,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國家糧食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相繼建立了糧食市場信息監測預警體系,為加強和改善糧食宏觀調控,科學引導糧食生產、流通和消費,保持糧食市場基本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當前,我國糧食流通和供求形勢發生了深刻變化,為積極推進糧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斷完善糧食收儲制度,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現就進一步加強糧食市場監測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糧食市場監測工作
糧食市場價格是反映糧食供求形勢的晴雨表,是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科學分析和研判糧食市場形勢、實施糧食宏觀調控的基礎性信息,也是糧食生產者、經營者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重要決策依據。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的要求開展糧食市場監測,是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的一項基本職責。糧食市場監測是《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重要內容,也是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一項重點考核事項。地方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切實履行好糧食市場監測工作職責。
二、調整充實糧食市場監測點
為科學組織開展糧食市場監測工作,不斷提高監測信息的代表性和報送工作的連續性,根據“糧安工程”規劃關于2017年要全面建成完善的糧情監測預警體系的要求,在各省(區、市)糧食局的積極配合下,我局對糧食市場監測點進行了調整充實,進一步優化了區域布局,并對監測點采價方法、信息報送方式進行了完善。各省(區、市)糧食局要結合本地實際,相應調整充實本省(區、市)監測點,原則上我局布設的監測點應同時作為本省(區、市)的監測點。
三、加強對糧食市場監測點的指導
各地糧食部門要加強對糧食市場監測點的人員培訓和業務指導,明確監測任務,統一采價口徑,使信息員掌握監測方法和網上直報流程,確保及時、準確報送糧食市場監測信息。監測點所在地糧食部門要對監測點報送的市場信息嚴格審核,如發現數據不實不準,要立即通知監測點查明原因并予以更正。
四、做好糧食市場信息服務
各級糧食部門要在認真開展糧食市場監測的基礎上,科學分析糧食市場形勢,為政府有關部門決策提供及時、準確的監測信息和政策措施建議。定期發布糧食市場信息,科學引導糧食市場流通。對承擔監測任務的糧食市場監測點,要提供有針對性的個性化信息服務。
各地在開展糧食市場監測工作中遇到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向我局(調控司)反映。
國家糧食局辦公室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