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關于調整2017年農機補貼機具品目范圍及補貼額的通知
蘇農機行〔2017〕4號
各設區市、縣農機主管部門、財政局: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對<2015-2017年全國通用類農業機械中央財政資金最高補貼額一覽表>進行調整的通知》(農辦機〔2015〕29號)、省農機局和省財政廳《關于印發<2015-2017年江蘇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辦法>的通知》(蘇農機行〔2015〕3號)精神,2017年全省圍繞推進糧食生產全程機械化示范省建設和高效設施農業機械化,按照“保重點、補短板、降定額、控過剩”的總體思路,發揮政策的引導和調控作用,動態調整補貼機具品目范圍和補貼標準,進一步優化“品目管理、自主購機、鄉鎮受理、縣級結算、直補到卡”的農機購置補貼操作方式,確?;蒉r政策落到實處。
一、調整補貼機具品目范圍
省級以上財政資金補貼機具種類為10大類48個品目(附件1)。
二、調整農機補貼標準
結合我省近幾年連續敞開補貼、部分機具保有量較大的實際情況,為科學引導購機用機,按與省級以上補貼資金規模相匹配、不高于農業部規定最高補貼額的原則,調整全省農機補貼產品的購置補貼額(附件2)。2016年制定的全省農機購置補貼品目范圍、分類分檔及補貼標準停止執行。
個人年度享受農機購置補貼最高限額為20萬元。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年度享受農機購置補貼最高限額由80萬元,調減為60萬元。
三、其它事項
完善農機購置敞開補貼機制,年度內安排的補貼資金有缺口的,可由縣級財政先行墊付,下年度省予以結算。插秧機、育秧播種機和油菜收割機銷售機打發票日期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的,可以辦理補貼申請;其他補貼機具銷售機打發票日期在2017年10月31日之前的,可以辦理補貼申請。
糧食烘干機 |
批處理量4—10t循環式糧食烘干機 |
12000 |
糧食烘干機 |
批處理量10—20t循環式糧食烘干機 |
25000 |
糧食烘干機 |
批處理量20—30t循環式糧食烘干機 |
36000 |
糧食烘干機 |
批處理量30t及以上循環式糧食烘干機 |
36000 |
熱風爐 |
熱泵熱風爐(配套糧食烘干機);額定功率;制熱量 |
16000 |
熱風爐 |
生物質熱風爐;熱功率;換熱效率 |
2000 |
熱風爐 |
生物質熱風爐;熱功率;換熱效率 |
4000 |
熱風爐 |
生物質熱風爐;熱功率;換熱效率 |
8000 |